近日,张艺兴与十九楼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一审文书公开。
原告张艺兴称,被告十九楼公司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以肯定性的语气公开发布涉及原告的文章,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相关资料图)
被告辩称,所诉文章发布于2015年7月,本案诉讼时效期间早已届满,且张艺兴作为公众人物,其承受能力及容忍度应高于社会一般人,文章传播性和热度极为有限,评论内容也多偏向维护张艺兴,对张艺兴的伤害微乎其微。
法院认为,被告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发布涉原告文章,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判决十九楼公司刊登声明向张艺兴赔礼道歉,并赔偿张艺兴合理支出5500元。
对此,有网友吐槽说:“天呐,了解之后才知道这居然都是15年的侵权事件了,这方面的维权进度真的需要好漫长的时间,八年才能还一个公道一个清白,真的好心酸,明星尚且如此啊。”
还有网友表示:“再公众人物他也是人好吗?你口中的微乎其微也有可能是最后一根稻草好吗?真的不会有一点良心不安吗!时间跨度八年,太不容易了,这真的是造谣一张嘴,被起诉了才会知道自己的错误,支持张艺兴!”
也有网友呼吁,维权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大家在必要的时候都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在这起案件中,张艺兴的每一次胜诉都告诉我们,法律永远都是有用的。维权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我们应该在必要的时候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对于此事,有法律专业人士表示,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网络造谣犯法,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严重的触犯刑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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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九派新闻报道,近日,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公布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十九楼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九楼”)曾在一点资讯平台上发布文章,对张艺兴的人格品质进行负面描述。张艺兴将“十九楼”以及发布平台北京一点网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点资讯”)告上法庭。
2022年12月2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十九楼”侵犯了张艺兴名誉权,并要求“十九楼”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在一点资讯网上连续7天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张艺兴5500元。但“十九楼”至今未公开道歉。4月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采取在网络上公布裁判文书的方式强制执行。
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公布的民事判决书显示,2015年7月16日,名为“十九楼”的用户在一点资讯网站上发布了《张艺兴出卖吴某某真相,张艺兴出卖吴某某鹿某上位内幕》的文章,其中提到了张艺兴“心机太重”、“抱大腿”、“耍心机求上位”等不实信息。
2017年9月,张艺兴发现后对该文章进行取证并将“十九楼”、“一点资讯”告上法庭。法院认为,涉案文章中包含针对人格品质的负面描述,对于一般大众而言已然可受社会主流价值观非难,更何况张艺兴为公众人物,受关注程度较一般大众更高,涉案文章已经发布,足以并确已使得张艺兴受到了社会公众的误解及质疑,导致其社会评价严重降低。
法院判决生效4个月后,“十九楼”仍未按照判决进行公开道歉。3月30日,“十九楼”因此案件被北京互联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4月6日,法院根据张艺兴的申请,将该案件的裁判文书予以公布。
九派新闻多次致电“十九楼”,办公电话均未接通。“一点资讯”的工作人员回应称,此案进展将在其官方微博上公布,具体信息不便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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